一、特殊门诊病种
年1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从原有20种扩充至34个大类(49个病种),具体如下:
1.恶性肿瘤的门诊治疗
2.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
3.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异反应的治疗
4.精神类疾病
5.糖尿病及并发症
6.再生障碍性贫血
7.多血症
8.高血压
9.脑血管意外恢复期治疗
10.慢性肝炎、肝硬化
11.类风湿性关节炎
12.系统性红斑狼疮
13.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14.痛风(高尿酸血症)
15.心脏病
16.慢性肾小球肾炎
17.甲状腺功能亢进和减退
18.心血管系统介入术后治疗
19.阿尔茨海默症
20.帕金森病
21.癫痫
22.结核病
23.青光眼
24.强直性脊柱炎
25.骨关节炎
26.腰椎间盘突出症
27.肾病综合症
28.下肢静脉血栓
29.胃溃疡(胃食管反流病)
30.银屑病
31.干燥综合症
32.肺动脉高压
33.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
34.白内障手术
二、门诊特殊病种的认定及就医管理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认定:
参保人员患有34个大类(49个病种)特殊病种之一并符合基本条件,可申请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特殊门诊病种门诊治疗由参保人员填写《门诊特殊病种认定表》,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认定,持认定表、检查及化验报告单,由本人向医疗机构医保办进行特殊门诊备案申请,医保办进行批准备案,并发给《门诊特殊病种就诊手册》。
在全市范围内有权限受医院共有13家:医院、医院、中国人民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
2.就医管理:
2.1门诊特殊病种患者就医,应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接诊医生要根据《门诊特殊病种就诊手册》认定的病种,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2认定或续审有效期为一年,每次用药量不超过15天,对就医不便的地区可适当放宽;
2.3医院认定或续审就医院购药;
2.4更改就医购药定点医疗机构的:一是门诊备案过期的(暨超过一年),可以直接在你购药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认定(有鉴定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并重新进行医疗机构医保办备案登记;二是门诊备案没过期的,应先取消上次认定机构记录,再向新医疗机构进行申请,再到医疗机构医保办进行备案。
2.5城镇职工特殊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特殊门诊经过认定一备案,就诊发生费用符合“三大目录”的医疗费用从统筹基金中可以报销90%。
三、在医院如何续审门诊特殊病种
1.申报时间
申办续审门诊特殊病的城镇职工于每周1-5医院医保办申报。
2.申报地点
医院医保办(县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楼二楼)
3.续审流程
城镇职工特殊门诊申报流程:参保人员持相关检查诊断书和病历证明-→医院医保办领取《日喀则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认定表》→医院特殊门诊专家填写审批表并填写审批意见→医保办对符合办理特殊门诊的审核盖章→医保办收集、整理特殊门诊申请资料后在医院医保系统中做审批登记即可办理完成。
如有疑问请联系县医保局工作人员。
达瓦央宗:
来源:定日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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