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推荐年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名单公示
按照《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考评推荐工作的预通知》要求,日喀则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各县(区)、各单位上报的推荐材料为依据,结合双拥工作表现,形成了拟推荐年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名单。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市双拥办反映。
公示时间:年6月29日至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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